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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哈达焖饼的博客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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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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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哈达焖饼的博客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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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必须面对</title>
   <description><![CDATA[生活在这个时代，我们都没有选择！<br />
————陈真#《精武门》<br />
<br />
我喜欢历史，所以买的书有一半以上都是历史和传记方面的。看多了，常常为历史中的任务感慨。有时候想，如果我生活在那样的时代，我肯定要规避一些东西，争取一些东西，而且我有自信：我会活的比他们更好。<br />
<br />
我出生在80年以后，但是我代表不了所有的80后，即使我表现出来的性格，也许根时下流行的“80后”相差甚远。我个人认为，如果20世纪的中国，可以用10年来划分一个年代的人群体性格的话，那么从78年开始，这个时间段就有点长了，或者说这个时间段容纳了几个性格。已经不再能够用一个性格囊括那么多人了。<br />
<br />
出生在85年前的人，父母辈的一半出生在50年代后期，他们的童年即使没有记忆，那么他们的记忆一般都从60年的开始，饥饿、灾害、文革、公社化运动以及后来的土地承包。从来没有一个时代的人，他们的生活跟政治联系得那么密切。这样的时代，成就了这样的群体性格，他们的传统和感受同时代的变迁更能产生尖锐的冲突，所以他们思考的很多，他们坚持的也很多，他们教育子女的也很多。我不否认这个时代人群的分化很复杂，但我肯定他们的子女对父母教育的接收很忠诚，很完整。<br />
<br />
接受的是上一代的教育，面对的是日新月异的现实，这一切不能不使他们思考更多，由此带来的迷茫也就越多。童年的记忆和生活很单调，少年的时候还能感受政治的色彩，从读中学开始，他们就要承担比以往不同的东西。我的记忆中，那段时间还是希望能吃好点儿，吃饱点儿。初中毕业时，需要面对中专和高中的选择；高中毕业，还要接受“大学并轨”；大学毕业，我们面对“非典”后大学扩招后的第一次大学生就业潮。这一代的大学生，他们没有机会体会“天子骄子”的光环，他们必须用民工的姿态去融入这个城市时代，不管怎样的变换身份，他们都摆脱不了“城市稻草人”的心结。<br />
<br />
我们并不比历史中的人高明的地方就是，我们也不能整体感知这个时代。所以也曾随波逐流，也曾徘徊迷茫，也曾孤独呐喊，也曾勃发向上。错误就要碰壁，也许碰得头破血流，但是我们可以承担自己行为的代价，我们必须对自己做的是负责！这也许就是“85后”所不能理解的事情吧。<br />
<br />
生活在这个时代，我们没有选择。我们必须接受上一辈的东西，我们的信念不足以否定这些信念的价值，而这些信念支撑了我们的成长，剥离这些信念，我们的过往就成了空白。对上一辈，我们要用他们的身体力行的孝道来孝敬他们；对自己，我们要用自己的奋斗信念养活自己。所以我们需要承担很多、很多！<br />
<br />
一直以为，我只要照顾好自己就行了，渐渐地荒芜了跟家庭的联系。我读大学花费了家里的大部分收入，毕业后，只要不花家里的钱，那就很帮助家里了，但是忘记了自己的责任。前一段日子在五家渠出差，跟孟工聊了很多，他的一些话给我触动很大。农村培养一个大学生，并不是仅仅为了让他离开农村，而是希望借此帮助全家人。这没有选择。我也重新认识了自己肩膀上的责任。<br />
<br />
我必须孝敬父母，给家里必要的支持；同时，我必须过好自己，活出自己的人生。韩剧看多了，偶像剧确实害人。那种浪漫而不真实的感情本来就不属于我，而我一直在强求一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br />
<br />
人必须要经历一些东西，才能接受一些东西。我不再苛求那些不属于我的感情了。这些，别人不懂，只有自己面对。<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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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lida.yourblog.org/logs/636148.html</link>
   <author>哈达焖饼</author>
   <pubDate>Tue, 01 Jul 2008 10:38:2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我的团队我的头儿3</title>
   <description><![CDATA[小刘总离开后，来了敞哥。后来还有个待了一两个月的田彬。这个团队的时间也不是很长，总共也就五个月的时间吧。<br />
<br />
敞哥，经历很丰富。两年的西藏义务兵，一年中巴车司机，还有一段时间的广州打工生活，再后来就跟我们一起工作和生活了。我们自从在第一笔合作的单出现问题后，在没有合作过。工作上，不一起做业务；生活上，做最好的兄弟。这就是我和敞哥。敞哥的到来，改变了我的生活。他来了之后，我才知道钱可以那样子地花，开始去酒吧，开始酗酒，开始打长沙麻将，但是小刘总的一句话，我一直记得：小赌逸情。所以我从没有打过超过5块钱的麻将。小刘总在节制上影响了我，敞哥在花费上影响了我，后来我还想，如果小刘总和敞哥在我的生活中出现的顺序调整一下的话，我不能想象我现在会是什么样子。贪心贪到出问题了，才去考虑节制，这样往往很难。所以，从这样的层面上讲，小刘总对我就有了另外一种意义。<br />
<br />
田彬，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这段时间，也留下了很多故事。一次打赌，我输给了敞哥。考虑到此前，敞哥曾经在一次拳击押宝中输给我一包“芙蓉王”。我想逃避这次“处罚”。于是说，要我怎么做，才能不买这包烟？敞哥说，把我伺候舒服了。下午，完成头儿交待的任务，我就开始伺候敞哥。先是在“人人居”吃饭喝酒，敞哥当过兵，田彬身上有枪伤，我硬说自己也是兵，只是兵种不一样，我是个逃兵。由于眼睛近视，逃开了兵役。说的尽兴了，三个人喝了三瓶“小糊涂仙”，一瓶一斤装和两瓶半斤装。出来后，敞哥说自己还不够舒服，不能免除我那包烟。于是，我们一起去洗脚。一会儿的时间，酒劲儿上来了，看到自己也已经差不多醉了，就打电话给头儿：“头儿，过来接我们吧。我只能保证自己回来，另外两个人我带不动。”回家后，敞哥吐了一塌糊涂，因为住一个房间，又因为我头脑清醒，所以我只能帮他打扫了。第二天快到中午了，敞哥才清醒。<br />
“敞哥，你看，那包烟？”<br />
“不行！还得买！”<br />
“啊！吃饭花我两百多，洗脚花我一百八，回来还得帮你整理房间！还要怎么伺候你？！不玩啦！”<br />
<br />
后来，因为很多复杂的原因，田彬离开了，头儿也被迫离开。但是，那段事情，每每提起，都是哈哈一笑。萍聚，都是随缘；蓬散，不可避免。只有记忆抹不去，一只留下来，一次一次地加浓。<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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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lida.yourblog.org/logs/636147.html</link>
   <author>哈达焖饼</author>
   <pubDate>Tue, 01 Jul 2008 10:36:3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我的团队我的&quot;头儿&quot;2</title>
   <description><![CDATA[我曾经把那段时间叫做“西游记”。<br />
<br />
“小刘总”来了以后，我们的团队基本上已经成熟了。小刘总，他的真实名字叫刘权华，这是我在公开场合专门为了区别他和“头儿”时用的称呼，后来成了办公室通用的说法。头儿，业务上带人上路应该就能称师父了吧，他是我们团队掌舵的人；翟为，就是大师兄，能够独当一面的人；小刘总，现在都叫刘哥了，从年龄上和工作经验上，他都是我师兄，也就是二师兄咯；我排在最后，这是理所当然的。小刘总的到来，不仅仅是多了一个人那么简单，他的勤快和开朗，永远是办公室标志的东西。正因为他的到来，我们的团队更加团结和有战斗力了。<br />
<br />
大家年龄相仿，也就在一两岁之间，所以共同的话题很多。但是，后来的生活经验告诉我，年龄并不一定能够聚拢一伙人，真正聚人的是一种氛围，如果不嫌酸的话，我们可以称其为缘分。这种缘分让大家来到一起，而且有幸一起工作和生活了一年的时间，这段时间是我个人最快乐的时间，虽然我知道“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观，但是我仍常常有种“梦回唐朝”的感觉，那段时间，就是我的唐朝！<br />
<br />
跟我一起入司的一位同事，他分在广州。有次打电话过来，抱怨区域提奖分配不合理。别人那八千多，自己才一千六。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于是我就说，来我们西北区域吧，我们这里平均分配，我和区域经理的提奖一样，——都是35块钱！后来，大家笑笑就岔开了话题。如果没有一个共同的梦想，或者说没有一种相互信任协作的环境，平均分配的大锅饭，是吃不好的！后来的事情也说明了这一点。<br />
<br />
小刘总是头儿最欣赏的一个人，后来离开西安时，他说，如果小刘总在，应该是他在西安主持工作。他也是跟我合作时间最长、相处最舒适的同事。在西宁办理金座的一笔单，在渭南办理最复杂的一笔单，都是我们合作来的。我们做事，一般都是先有小刘总给客户介绍操作流程，然后到财务和办公室收一批资料过来，接着由我察看材料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最后签字完工！他掌控大局，我收拾琐碎。他健谈，我稳重。如果照剧本的角色安排来看，我们很符合电影中搭档的设置。唯一不同的事，那是电影，而我们是真实的生活。后来，他因故辞职了。在我看来，他是一个很知道自己时刻需要什么的人，所以这样的人不会混日子。正是有了这样的一段经历，即使他在深圳，我在乌鲁木齐，我们还经常联系。<br />
<br />
头儿，也开始介绍一些自己的东西。一些新鲜的东西也在这个时候进入我的空间，“职业经理人”就是通过他得知的一个概念。虽然我没有深悟这个词背后的东西，但是每每了解一点儿，我都获益匪浅。头儿是一个很有个人魅力的人。他不仅把我们这个团队带成能出成绩的团队，而且把集团在西安的平台团结在一起。能够起到联系作用的，并不是一起吃几顿饭就能沟通的问题，那需要很多细节的关注和人际交往经验的积累，更重要的也许就是玄之又玄的个人魅力了，恰好头儿就有这种魅力。我知道我学不来头儿那些东西，这并不是我付出多少的问题，而是个性的东西，即使将来一天我模仿的像了，也并不一定能够起到当初同样的效果。<br />
<br />
小刘总在五月辞职的，头儿在十一月也离开了西安，这个由几位应届大学生组成的西北区域团队也解体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缘分到了，大家相聚；缘分尽了，各奔前程。只是那段留在记忆中不能抹去的东西时常还会浮现，那一刻，我常常会拿起手机拨通遥远的那个号码，是的，我想你们！<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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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lida.yourblog.org/logs/635854.html</link>
   <author>哈达焖饼</author>
   <pubDate>Mon, 23 Jun 2008 10:11:0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浅论宫刑及其存在的原因13</title>
   <description><![CDATA[参考文献<br />
<br />
[1] 保罗&#8226;巴思.当代学术入门：考古学.[M]. 覃方明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序言”部分。 <br />
[2] 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编委会，饶鑫贤等.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制史  外国法律思想史  外国法制史.[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1110 <br />
[3] 程树德.九朝律考.[M]. 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br />
[4] 同[3]转引自《白虎通 五刑》 2003:40<br />
[5] 同[3]转引自马国翰之《目耕帖》2003:40<br />
 &lt;6&gt;刘星.法律解释中的大众话语和精英话语：法律现代性引出的一个话题.[J].比较法学研究.1998（1）.（总第45期）：31-47<br />
&lt;7&gt;强世功.文学中的法律：安提戈涅、窦娥和鲍西娅 ——女权主义的法律视角及检讨.[J].比较法学研究.1996（1）（总第37期）：29-43<br />
&lt;8&gt;王立民.法律思想与法律制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41<br />
&lt;9&gt; 同[3]转引自《左传 襄公二十六年》。<br />
&lt;10&gt; 孙光姸.论汉代刑罚制度改革的历史背景.[J].北方论丛.1999（1）：45－47<br />
&lt;11&gt; 陶广峰.汉魏晋宫刑存废析.[J].法学研究.1997年（3）： 142－145<br />
[12] 同[3]援引自《后魏律考》.<br />
[13] 汪民安.福柯的界线.[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5<br />
&lt;14&gt;李宏图. 历史研究的“语言转向”.来源于“思与文网站”.（www.sxlx.com/htm/shgc/sxzh/2004-06-22-17035/htm. 最后访问时间：2005年4月20日）.<br />
&lt;15&gt; 邱兴隆.关于惩罚的哲学：刑罚根据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12月版。<br />
&lt;16&gt;谢晖.社会有序：法律调整的正当目的.[J].比较法学研究.2000（4）（总第56期）.：381-388<br />
<br />
[17] （法）福柯. 规训与惩罚（第二版）.[M].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46 <br />
[18] 同注[11]：227<br />
[19] 同注[11]：91 <br />
&lt;20&gt;王立民.古代东方肉刑论.[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01（4）：108-116<br />
&lt;21&gt;陈安庆.刑罚人道主义及其相关问题.[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3（5）：111-114<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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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lida.yourblog.org/logs/635624.html</link>
   <author>哈达焖饼</author>
   <pubDate>Mon, 16 Jun 2008 11:35:4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浅论宫刑及其存在的原因12</title>
   <description><![CDATA[结         语<br />
社会进步，最突出的体现就是人权不断得到保障。在封建专制的社会中，以肉刑&#61531;&#61490;&#61488;&#61533;———包括作为正式刑罚的宫刑———为主的刑罚体系，严重摧残了人的肉体，并造成精神上的痛苦。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根本谈不上人权的保障。以人权、自由、民主为口号的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运动，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独立战争《独立宣言》及后来的《一七八七年宪法》，使人权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人权保障，不仅体现在人生存条件的提高、人的尊严和价值得到尊重，也体现在刑罚中的刑罚人道主义&#61531;&#61490;&#61489;&#61533;。刑罚的理性，是人权得以保障成为可能；理性的刑罚，使人权得以实现和保障。在今天，重提宫刑的话题，也就有了从人权保障角度回顾历史的特殊意义。<br />
在展示了宫刑的原本形态后，笔者认为，宫刑的存在有着众多的原因，包括历史的，社会的等等。宫刑的存在，符合了刑罚的根据论，蕴含了人类的精神信仰因素，也适应了当时的刑罚理念，更重要的事，我国古代的传统法律思想赋予了宫刑特定的社会心理评价、道德评价和法律评价。<br />
笔者在解释宫刑存在时，运用了近现代刑罚理论成果和西方的学术观点，这是否可能？在此，笔者想说明三点：其一，理论所解释的话题总是先于理论而存在的。和所有其它的理论可以解释各自领域的话题一样，用近现代刑罚理论可以解释宫刑的存在。其二，东西方文化可以实现有条件的沟通。在人权保障的话题下，东西方文化和学术观点之间的沟通是可能的，并且这种借鉴和引用也是必要的。其三，对宫刑的存在学术界没有统一、权威的结论，笔者试用一种“解释”的方式探讨宫刑存在的原因，本身就隐含了一种“片面”的意味，但这种片面是积极的。总而言之，运用近现代刑罚理论成果和西方的学术观点，解释宫刑的存在是可能的。笔者用这种方式解释宫刑的存在，鉴于所学有限，当然不可能结束这个争论，只是期望这种片面的解释，能够使宫刑存在的话题得以延续时刻在人权保障问题上给人警示。<br />
  <br />
<br />
致       谢<br />
本文的写作过程非常的辛苦，感谢张秋航老师在学术和生活上的指导和帮助。尤其是在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时间相当的紧迫，张秋航老师能够给与我相当大的时间和空间以及便利来完成论文的写作，我非常感激她。同时，还要感谢陈秋云老师的指点。此外，本文中的某些观点直接得益于同张纯同学的交谈，他在智识上给与我的挑战，让我也机会将一些零碎的东西组织起来，进而变得丰满成本文的模样。在此也要感谢他。当然，提到他/她们不是为了推卸责任，文责还是由作者一人承担。还有，感谢“岳麓法学沙龙”和“法律史学术网”。前者，给与我一种精神的归属感；后者，给与我一种思想上的荣誉感。<br />
最后，我把本文献给养育我的、并给予我教育启蒙的父亲母亲！<br />
<br />
<!--sp--><div class="relpost"><br/><h3>随机文章：</h3><div><a href="http://lida.yourblog.org/logs/635620.html">浅论宫刑及其存在的原因10</a> 2008-06-16</div><div><a href="http://lida.yourblog.org/logs/635619.html">浅论宫刑及其存在的原因9</a> 2008-06-16</div><div><a href="http://lida.yourblog.org/logs/635618.html">浅论宫刑及其存在的原因8</a> 2008-06-16</div><div><a href="http://lida.yourblog.org/logs/635614.html">浅论宫刑及其存在的原因4</a> 2008-06-16</div><div><a href="http://lida.yourblog.org/logs/635612.html">浅论宫刑及其存在的原因2</a> 2008-06-16</div></div><div class="addfav"><br />收藏到：<span class= "delicious"><a href="http://del.icio.us/post?v=4&noui&jump=close&url=http%3A%2F%2Flida.yourblog.org%2Flogs%2F635622.html&title=%E6%B5%85%E8%AE%BA%E5%AE%AB%E5%88%91%E5%8F%8A%E5%85%B6%E5%AD%98%E5%9C%A8%E7%9A%84%E5%8E%9F%E5%9B%A012">Del.icio.us</a></span></div><br><br><div class="sysmsg"><b><a href="http://www.gov.cn/zwgk/2008-05/18/content_981560.htm">深切哀悼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a></b><br><br></div>]]></description>
   <link>http://lida.yourblog.org/logs/635622.html</link>
   <author>哈达焖饼</author>
   <pubDate>Mon, 16 Jun 2008 11:30:02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浅论宫刑及其存在的原因11</title>
   <description><![CDATA[5.4  宫刑与刑罚理念<br />
从刑罚理念维度来看，宫刑的存在与特定刑罚理念相联系。刑罚人道主义是近现代刑罚理论的成果，笔者在此借用来解释刑罚沿从宽发展的趋势。自力救济的“血亲复仇”，对社会秩序产生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阶级国家产生后，由君权作为一种公权垄断了刑罚权。这一时期刑罚的理念是以“同态复仇”为主导的。肉刑，尤其是针对淫乱罪行的宫刑，就是这一刑罚理念的产物。后来宫刑惩罚的罪行也不局限于淫乱的罪行了。社会发展，文明进步，首先体现在对人的尊严和价值的发现和提升。从某种意义上讲，刑罚人道主义是整个刑罚历史演变的趋势。劳动有一种赎罪的力量，在劳动中，罪恶得以消减，道德得以升华，即使是无用的纯粹的耗费时间的劳动，也是一种驱恶的手段。于是刑罚理念的注意力随社会发展发生了转移，劳役刑取代了宫刑，充当了新五刑之间的衔接。这种刑罚的理念转变了，“社会发展进步，不是惩罚更少些，而是要惩罚更有效些；或许应减少刑罚的严酷性，但目的在于使惩罚更具有普遍性和必要性；使惩罚权力更深地嵌入社会本身[19]。” 从宫刑作为正式刑罚的消亡可以看出，宫刑存在与“同态复仇”的刑罚理念式微相关。<br />
5.5  宫刑与传统法律思想<br />
从我国传统的法律思想的维度来看，宫刑的存在得到了儒家思想和“阴阳五行学说”的支持。宫刑的出现，早于儒家思想和“阴阳五行学说”的产生。儒家思想和“阴阳五行学说”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和历史的发展，逐渐成为社会的强势话语和主流意识形态，进而融入到统治阶级的法律和法律思想当中。这样，就产生一种必要性：宫刑的存在必须得到——实际上确实得到了——儒家思想和“阴阳五行学说”的支持。宫刑适用于“男女不以义交者”，这里的“义”经过儒家思想的“磁化”，就带有以“忠”、“孝”为价值理念，和以君权和夫权为核心的封建伦理思想和意识形态，尤其是封建家族伦理观念。家族是封建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家族的人伦日常、行为规范，关系到家族的荣誉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对于“淫乱”、“不以义交”这样冒犯人伦的恶行，封建法律是予以严惩的。宫刑以其刑罚的严酷性——剪灭犯罪者的家族后人——自觉不自觉地充当了执行这一思想的工具。此外，“阴阳五行学说”以一种很隐蔽的方式渗入封建法律思想，尤其是“封建五刑”与“阴阳五行学说”存在着莫大的联系。因为所学有限，在此难以深入展开研究。总之，儒家思想和“阴阳五行学说”的产生晚于宫刑，但是两大思想体系与宫刑的结合无疑延长了后者存在的历史。<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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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lida.yourblog.org/logs/635621.html</link>
   <author>哈达焖饼</author>
   <pubDate>Mon, 16 Jun 2008 11:29:1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浅论宫刑及其存在的原因10</title>
   <description><![CDATA[5.2  宫刑与精神信仰<br />
从精神信仰维度来看，宫刑的存在与人类原始的生殖崇拜有关。人类在同自然的斗争中生存下来并繁衍了后代，这些后代被视为其生命的延续。基于认识和历史条件的限制，人类无法认识生殖的现象，于是在敬畏生命的同时，也产生了原始的生殖崇拜。这种原始的生殖崇拜通过一系列的仪式或神秘化的过程加以强化，并在人类生活中不断重复得以继承并不断加强。生殖器一度成为部落的图腾，并且在考古发掘中，也发现了绘有生殖器的艺术品。人类原始的生殖崇拜，一方面表现在精神的信仰忠诚，另一方面表现在作为一种严厉的惩罚对触犯“禁忌”的人以否定的评价。宫刑是仅次于剥夺生命的最严厉的刑罚。对罪犯执行宫刑，是因为罪犯的行为触犯了这样的“禁忌”。这种“禁忌”或者是君主的权威，或者是现有的法律。罪犯的行为导致了现有秩序状态被破坏，而这种无序或暂时的混乱，是君主或法律所不能容忍的&#61531;16&#61533;。宫刑的存在可以说融入了人类原始的生殖崇拜，并且这种原始的生殖崇拜作为一种“集体无意识①”在人类中得到了传承和延续。<br />
5.3  宫刑与符号学<br />
从符号学维度来看，宫刑存在具有符号象征意义。符号总是与表达符号的话语联系在一起，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层次进行解释。其一，生殖器的符号象征意义。就男性占主导的社会来进行考察，基于人类的原始的生殖崇拜，生殖器成为一种成员政治资格的符号象征。“去势”即是除去犯人的符号象征，也就意味说其成员政治资格的缺失。在君主制度中，维持社会秩序的是君主的权力和意志，设置行为规范的法律也是直接或者间接由君主批准才颁布生效的，对社会规范的触犯，也就构成了对君主权威的挑战。“惩罚是君权的一种仪式，它使用报复的仪式，对犯人的肉体施行报复，它是君主及其权力的物质表现[17]。”“去势”支配着欲望，是君主欲望对犯人欲望的压制和剥夺。通过“去势”，实现惩罚，也就实现了对犯人成员政治资格的剥夺。其二，宫刑存在的符号象征意义。对淫乱或特殊危害君权的罪行如何实施惩罚？君主或立法者用命令或法律将之于宫刑联系在一起，宫刑存在也就具有了符号象征的意义，其隐喻是对上述罪行的惩罚。随后，在宫刑存在本身之外，融入了特定的社会心理评价、道德评价和法律评价，这些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丰富并加强了宫刑存在的象征意义，从而在社会中产生一种统治者期望的社会效果。这样，“一种虚构的关系自动产生了一种真实的征服[18]。”<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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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lida.yourblog.org/logs/635620.html</link>
   <author>哈达焖饼</author>
   <pubDate>Mon, 16 Jun 2008 11:28:06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浅论宫刑及其存在的原因9</title>
   <description><![CDATA[5 对宫刑存在的解释<br />
前文从多方面展示了宫刑及其执行方式，了解了宫刑存在的刑罚史，也探讨了宫刑在“旧五刑”刑罚体系中的地位。无法确定宫刑在中国历史中的确切坐标，笔者在下文的论述中，将宫刑存在的下限划到隋朝开皇年间。宫刑存在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历史和文化的双重演变，必然边缘化宫刑存在的历史依据，使我们今天无法得知宫刑存在的确定原因。解读历史的文本，可以在一定程度探讨历史事件的原因，这是重构而非复原&#61531;&#61489;&#61492;&#61533;。既然复原历史的不可能性是存在的，因此，笔者则有理由凭借对历史文本的解读和当代相关理论理解，对宫刑的存在进行多维度的解释。当然，其前提是对历史的真实下定论是不可能的。<br />
5.1  宫刑与刑罚的根据<br />
从刑罚存在依据的维度来看，宫刑的存在符合刑罚存在理论的要求。“刑罚之所以应该存在，既是为了惩罚犯罪，也是为了预防犯罪。惩罚犯罪既具有内在的价值，又有其工具价值。惩罚的内在价值在于表达对犯罪的道德谴责，而道德谴责具有相对于预防犯罪的独立性。这决定了报应作为刑罚的根据不是功利的附庸，而是有其相对独立性。惩罚的工具价值在于其可以服务于预防犯罪，因而构成刑罚独立于报应之外的功利根据。正是由于报应与功利都赋予了刑罚以价值，而且，不同的价值是相对独立而不可互相取代的，因此，报应和功利构成刑罚相辅相成而不可或缺的存在根据&#61531;15&#61533;。”<br />
宫刑，作为一种正式的刑罚来存在，其存在符合了刑罚根据报应论与功利论的要求。其一，宫刑给予罪犯痛苦和教育。宫刑的严酷程度是同罪犯的罪行相适应的。对淫乱或某些特殊危害君权的罪行处以宫刑，可以抵消其罪行，符合报应论的要求。而这种报应论在主流意识形态中是一种强势话语。其二，宫刑直接消灭了罪犯再犯的可能。罪犯被执行宫刑后，失去了再犯此类罪的条件①，消除了再犯的危险性，体现了人身危险论的要求。其三，对潜在违法者以警示。罪犯被执行宫刑，对其肉体以伤害和精神的摧残，并且对其社会地位、身份和声誉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由此对潜在的违者产生一种威慑效果。宫刑的存在，符合了报应论和功利论的旨趣，由此产生的一般预防和个别预防的社会效果，也适应了统治者维护其统治秩序的主观愿望。<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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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lida.yourblog.org/logs/635619.html</link>
   <author>哈达焖饼</author>
   <pubDate>Mon, 16 Jun 2008 11:27:1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浅论宫刑及其存在的原因8</title>
   <description><![CDATA[4.2  宫刑在刑罚体系中的地位<br />
法律中的各种刑罚是自成体系的。在特定社会和历史时期，各种刑罚依据不同的刑等和差别形成一个有机的刑罚体系。特定的社会秩序需要特定的法律和规范予以维持，体现在刑罚中，就需要一套融入当时社会主导意识形态和强势法律思想的刑罚体系，而这套刑罚体系又必然适应并维持了当时的社会秩序和经济文化生活。<br />
宫刑作为历史上刑罚的一种，其所处的刑罚体系也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由墨刑、劓刑、刖刑、宫刑和大辟组合而成的“旧五刑”刑罚体系，从夏商周到秦汉，一直延续到隋，前后存在了数千年。“旧五刑”刑罚体系的生命力及其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不仅是因为五种刑罚的组合，更得益于五种刑罚各自以及彼此之间的比例关系的调整。在此，笔者仅论证宫刑在“旧五刑”刑罚体系中的地位。<br />
组成“旧五刑”的墨刑、劓刑、刖刑、宫刑和大辟等五种刑罚中，除“大辟”为生命刑———死刑外，其余四种刑罚皆为肉刑，即均为摧残人的肢体、破坏人的组织器官正常机能的刑罚。从整个“旧五刑”刑罚体系看，宫刑是仅次于死刑、最严历的刑罚；从全部肉刑看，宫刑又是肉刑中惩罚最重的刑罚。以上是从刑罚惩罚的严厉程度讲的；从刑罚条款的数目看，宫刑法条是除“大辟”之外，最少的。作为严酷的刑罚一般很少随意使用。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宫刑的特殊地位。宫刑就是以这样的地位来衔接整个旧五刑罚体系的。<br />
宫刑在刑罚体系中，也是在不断调整的。第一，宫刑与髡刑。据《吕刑》云，周时“公族无刑宫”。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秩序，对贵族施行变通的方法，以笼络人心。据《周礼&#8226;秋宫》记载，“髡者使守积。”郑玄注云：“此出五刑之中，而髡者必王者之同族而不宫者，宫之为剪其类，髡头而已。”“男子受了宫刑以后，引起生理的变化，不再生胡须。对于应受宫刑的贵族或公族给予优待，用剃光头和胡须来代替执行宫刑，于是髡刑也就具备了特殊的意义①”。第二，宫刑与赎刑。《爵典》金作赎刑，《吕刑》罚锾，《国语》管仲制重罪赎以犀甲，轻罚赎以革质，此是赎刑由来已久。后来形成以金或铜为主，兼以缣绢的赎刑制度。赎刑的范围大至死罪，小到司寇。宫刑也可以赎金来赎。司马迁没有足够的赎金，也是他遭腐刑的原因之一。宫刑与赎刑的结合，使统治者聚集了一部分劳动人民的财富，同时也是一种分化政策。通过恩威并使，达到了宫刑应有的刑罚威慑作用和相应的社会效果。第三，宫刑替代死罪。汉初，社会凋敝，劳动力缺乏；统治者“与民休息”的政策，在刑罚方面体现为轻刑、慎刑。继汉文帝进行“废肉刑”的刑罚改革后，景帝时出现了宫刑替代的死罪的作法。“死罪欲腐者许之”（《景帝纪》）。这一时期，也是我国历史执行的死罪较少的时期之一。宫刑的这种有条件的调整，有利于统治者的统治，也一定程度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br />
总而言之，宫刑在“旧五刑”刑罚体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宫刑与髡刑、赎刑以及“宫刑替代死罪”的调整，进一步延长了宫刑的存在时间，进而也影响到整个“旧五刑”刑罚体系的生命力。宫刑在成为一种正式的刑罚最初，宫刑设立者的“创意”源自什么，现已无法考证，也许纯属一种偶然。“既然它的出现是偶然的，那么它消灭就是必然的[13]。”纵然宫刑作为一种主要的正式刑罚存在了很长的时期。但至隋，宫刑已经被取代，由此宫刑在法制史上真正的成为历史。<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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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哈达焖饼</author>
   <pubDate>Mon, 16 Jun 2008 11:26:3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浅论宫刑及其存在的原因7</title>
   <description><![CDATA[4.1  宫刑作为刑罚的历史<br />
宫刑作为一种正式的刑罚在中国法制史中存在了很长的一段时期，对我国古代法制及社会思想观念产生巨大的影响。宫刑最初称为椓，可以上溯到蚩尤对苗民的统治时期，但具体代无从可考。夏商周改称宫刑，并正式作为一种主要的刑罚，和墨、劓、刖、大辟一同构成奴隶制五刑（又称“旧五刑”）。商代有“宫罪五百”，西周末期，“宫罚之属三百”。这些均说明宫刑条文之多。宫刑的使用，以秦最为普遍，据《史记&#8226;秦始皇本纪&#8226;三十五年》载：“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乃分作阿房宫，或作骊山。”象秦代那样大规模地使用宫刑，在历史各代实属罕见。对劳动力的破坏和摧残，以及后来的战乱，加剧了西汉初期的社会凋敝。汉文帝时，由“缇萦上书”而引发“除肉刑”的刑罚改革&#61531;&#61489;&#61488;&#61533;。将墨、劓、刖（斩左、右趾）折算成数目不同的笞刑。“文帝除肉刑,而宫不易①”。汉代刑罚“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这以后，统治者一方面降低笞刑的数目，另一方面用宫刑取代死罪。《景帝纪》云：“死罪欲腐者许之。”汉光武二十八年、三十年，诏“死罪系囚，皆一切募下蚕室，女子宫。”明帝永平八年、章帝建初七年、元和元年、章和元年，和帝永元八年，诏“犯大逆，募下蚕室，女子宫。”“终汉之世，时以宫刑代死罪，皆沿景帝定制也。”（程树德语）究其规模和所涉及人数，应当不是太多，因为统治者不会允许危害其统治秩序的大量阶级敌人免去死罪，即使还被使用了宫刑。总的趋势是:宫刑的实际执行人数大量减少。宫刑，会逐渐从正式刑罚中消失。魏晋三国时，肉刑之议中，陈群、钟繇主张恢复肉刑&#61531;&#61489;&#61489;&#61533;，其中涉及宫刑②。由此可知，这一时期宫刑是被明令禁止施行的。后魏时，宫刑还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张宗之传》云：“宗之被执入京，充腐刑。”《平季传》载：“父雍州秀才，与沙门法秀谋反，伏诛，季坐腐刑。”“西魏帝大统十三年二月，诏自今应宫刑者，直没官，勿刑[12]。”北齐时，也还有宫刑存在。《北史 崔季舒传》载，“季舒等家属男女徙北边，妻女及子妇配奚官，小男下蚕室，没入赀产”。《后主纪》载，“天统五年春二月乙丑，诏应宫刑者，普免为官口。”这一时期政权更频繁，宫刑被用于“谋反、大逆之子孙，盖绝其后裔。”可以肯定的是，宫刑的适用范围正在缩小，甚至被诏令禁止适用，但因局势变幻，可能有暂时恢复。至隋开皇年间，宫刑才被正式废除，不再作为一种正式的刑罚。《尚书正义》云：“隋开皇之初，始除男子宫刑，妇人犹闭于宫。”《周礼&#8226;秋官&#8226;司刑》疏：“宫刑至隋乃赦”。至此，宫刑作为一种国家正式的刑罚，走到了历史的尽头；这也标志着“旧五刑”向“新五刑”转变的完成。<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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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哈达焖饼</author>
   <pubDate>Mon, 16 Jun 2008 11:25:5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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